广西出台6大规定整治土地开发项目 加强土地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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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8:11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韦继川 通讯员李欣松)记者从自治区有关部门解到,国土资源部门近日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作出6项规定,以加强土地资源工作。 据介绍,这6项规定:一是资金投入由原来的社会资金投入改为国家投资;二是列入后备资源的土地,按开垦项目进行管理;三是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按建设项目来立项,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四是所有的开垦项目按计划管理,与各市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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