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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历采认遭拒 大陆新娘告赢台"教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08:45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中新网消息定居台湾的一名大陆新娘向台教育当局申请学历采认遭到拒绝,因此提出行政诉讼,台湾法院一审判决台湾的“教育部”败诉。对此,台湾法律人士认为,如果案件判决台教育当局败诉定谳的话,那么台“教育部”必须认可大陆学历。

  据台湾媒体报道,嫁到台湾的郑旭智,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是台湾“教育部”在1997年公告认可的“73所大陆高等学校”之一,但是她申请采认,却遭到拒绝,案件经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法院认为台湾“教育部”既然“没有废止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和采认办法等相关法令”,就必须要审查认可郑旭智的大陆学历。

  台湾律师黄达元认为,只要“教育部”不再提上诉,或是台湾的“最高行政法院”仍然判决郑旭智胜诉,那么即使教育当局现在才废止相关法令,也不能不受理郑旭智提出的申请。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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