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黄金周群众对停车乱收费投诉居高不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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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15:00 首都之窗 | |||||||||
每年黄金周期间,群众对停车乱收费的投诉总量居高不下。针对这一情况,主管部门也三令五申进行多次停车费专项检查。长假第一天,在香山看到这里的停车场都“规矩”了没有。 “小车每小时2块钱。”香山东门外一停车场内的管理员报出了“五一”的价格,而政府部门规定的停车费是每小时1元。这个停车场怎么就敢把停车费翻番呢?停车场的标志
从这个停车场再往山下走100多米,终于来到了一处正规停车场,画着“P”的停车场标志牌格外明显地立在院门口,而作为停车场明码标价依据的收费指示牌却斜靠在办公室的门外,“小型车、0.5小时、1元”一栏的颜色比牌子的底色浅了不少,明显是新改的。记者的车在该停车场内停了2小时20分钟,应收费2.5元,临出门时,管理员仍没有改掉按1小时计费的“习惯”,张口就要3元。 无独有偶,北京站前停车场还保持着预收1小时停车费的规矩。在北京站停车的司机多是到北京站接送旅客的,停留时间不长。预收超过一个最小计时单位(30分钟)的停车费,既不合理,更不合规。 价格部门“五一”期间接到的“乱收费”举报中,停车场已经成了乱收费的“重灾区”。仅“五一”前四天,消费者反映机动车停车场乱收费的有35件,占举报总数的66%。 目前本市停车场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未在停车场所设置停车收费标示牌;三、在计时收费的停车场不计时收费,采取按次等方式收费。 对消费者来说,如停车管理员采取预收且超过一个最小计时单位(30分钟)的停车费,可以拒绝先付预收费用,要求其计时收费(即先计时后付费),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