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未售套数也应一律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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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6日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开发商捂房待涨,根源在“信息操控” 今年“五一”,一些开发商囤积房屋待涨价成为众矢之的。新华社今日就此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 眼下房地产市场最缺的是什么?比土、房子更为稀缺的是客观、公正、及时的楼市
主流公信力强的信息一再缺失,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就极有可能出现由迷惘到恐慌的蜕变,要么一窝蜂抢购,要么一齐持币观望。此前,上海楼市“暴热”之际,不也是各色虚假信息甚嚣尘上之时吗?一些楼盘的“定金合同”中购房人的姓名竟叫“沙皇”,住所是“无可奈何花落去”,身份证号码竟有13位。而近段时间一些开发商炮制的“地荒”、“房荒”信息,目的都是通过制造“紧张”的供求关系来谋取利益最大化。 提供公共信息,主管部门尽职了吗?股票市场已有信息披露,房地产市场为何不能有?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一样,容易产生操纵行为,也普遍存在典型示范偏差和羊群效应,追涨杀跌。 在房地产这个带有半垄断色彩(作为一级市场的土地交易基本是垄断的)、非充分竞争的特殊市场中,单凭消费者的个人努力,恐怕永远改变不了信息弱势的地位。 但政府就不同了,政府作为管理者,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公布其楼盘的详细信息———如在开盘之前,开发商申请预售或是销售许可时,政府可以要求其公布上市的房源套数、面积、开盘时间、预计价格;在销售中,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商及时公布已售套数、面积、价格,以及可售套数、面积等等,否则,主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预售、销售许可。应该看到,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尝试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管,但这种努力显然还远远不够。 只有当向社会提供普遍认可的公共信息成为判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尽职与否的重要标准时,开发商的囤积居奇才会寿终正寝。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