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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大桥全球选项目法人 可获大桥25年特许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1:55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记者昨日从市交通委获悉,我市将在全球范围内选青岛海湾大桥的项目法人。据悉,经市政府批准,海湾大桥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法人。市交通委作为招标人,将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项目法人负责承担青岛海湾大桥主线工程及相应交通工程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

  获得25年特许经营

  据悉,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将获得25年特许经营期,拥有大桥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特许经营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各类与特许经营项目有关的档案等按合同约定无偿移交政府。

  特许经营期内,青岛海湾大桥与胶州湾高速公路捆绑经营,项目公司按一定方式取得胶州湾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同时拥有大桥用海用地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权和旅游开发经营权,以及胶州湾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权。投标人通过竞标还可取得政府设定的其它资源与条件。

  企业净资产至少30亿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取得参加投标的资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注册资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的国内大企业;(二)按国际惯例,具备相当于本款条件(一)的国外著名大公司;(三)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一般不超过3家,联合体必须明确主办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主办单位须具备本款条件(一)或条件(二),同时必须是联合体中最大出资人。

  工程概算为90.4亿

  青岛海湾大桥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的起点段,是山东省“五纵四横一环”公路网主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岛市规划的胶州湾东西岸跨海通道“一路、一桥、一隧”中的“一桥”。

  青岛海湾大桥项目已于2005年3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分为主线工程和陆域段接线两个部分。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权,市发改委已批准主线工程初步设计,建设期三年五个月。通过招标确定的项目法人承担的工程范围为:青岛海湾大桥主线工程及相应的交通工程,即李村河口至黄岛红石崖,全长28.047公里(含红岛连接线1.3公里),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桥梁宽度3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概算为90.4亿元。(记者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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