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重点“锁定”领导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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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2: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北京、浙江、重庆、贵州、青海等省市人大常委会日前作出规定,凡由人大任命的干部,在任命之前要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在我国广泛进行的法制宣传教育中,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的提高一直都被列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据新华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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