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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市开发区法院率先启用新式裁判文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8:48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建永、徐士龙记者宋柏松)日前,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刘某从秦皇岛开发区法院领到判决书,阅读后高兴地说:“判决书上的法官释明让我明白了判决所依据的法律,对不明白的问题还可以随时通过联系电话咨询。这样的判决书,让人信服。”

  从今年初开始,秦皇岛市开发区法院率先在全省法院系统启用裁判文书新样式。新的裁判文书在原样式的基础上,在裁判文书正文前加统一制式的首页封面,在裁判文书正文
后加附件说明和封底。附件的主要内容写明本案裁判结果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执行内容的案件还写明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所有案件均注明案件承办人、主管院长、庭长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电话。

  新的裁判文书实行三级答疑、三级监督,有效地强化主审法官和法院的公正和质量意识,使当事人胜败皆服。纪检部门联系电话的公开也有助于案件当事人对法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随时进行监督和举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当事人了解了法律,宣传了法律。实行新式裁判文书3个月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46件,上诉案件只有9件,当事人服判率高达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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