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人事考试实行考核机制 考生给考官“打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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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08:57 大众网 | |||||||||
本报济宁5月6日讯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等人事考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承担考务工作的部门单位、考点学校和考务人员是否能确保客观公正,备受考生们关注。为强化人事考试监督管理,济宁市将对承担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部门单位、考点学校和考官等考务工作人员实行考核机制,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不得再参与人事考试考务工作。
据济宁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涉及面广,参与的各类考务人员除了有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外还包括考点学校的教师等人员。考试的组织管理、考场的纪律情况、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情况……这些都将是对考点和考务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务人员和考点进行考核打分是为了确保各类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该市规定,对考务人员的考核将实行自我评议、相互评议、社会评议和考试主管机构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社会评议的重点是考生代表测评。考核结果不及格的,年度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继续组织、参与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年度内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