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严禁有偿家教 违反者不得评职晋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11:1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贵阳电 贵州省教育厅日前作出规定,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教师将不得参与评职、评优和评级,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教师“课堂上不教课下教”、“课上留一手”,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自己组织的有偿补课。这些教师通过补课,经济收入大幅增加。这种有偿补课一方面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扭曲了师生关系,导致师德滑坡。
为此,贵州省教育部门严禁学校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体补课。各学校已经办起的补课班必须立即停止,收取的补课费全部予以退还。对课堂上“留一手”,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教师不得参与评职、评优和评级,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