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已在27个省份组建直属调查总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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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7日11: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刘铮) 截至4月底,国家统计局已在27个省份组建完成其直属的调查总队,这些省级调查总队已开始正式运转。 “必须维护统计调查的独立性,地方统计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重复矛盾。”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近日在全国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全国统计工作,各级统计局对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统计工作负总责。
邱晓华说,接下来要改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经济调查队,组建副省级城市调查队和市级调查队,原则上9月底前完成;组建县级调查队,原则上年底前完成;根据需要逐步新建94个市级调查队和36个县级调查队。 记者了解到,省级调查总队的领导由国家统计局任免,省级以下各地调查队领导由国家统计局或调查总队任免。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组建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的各级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 国家统计局据此对其直属的城市、农村和企业三支调查队进行整合,在省(区、市)建立调查总队,在副省级城市、市(地、州、盟)和部分县(市、区、旗)设立调查队。各级调查队与地方同级统计局级别相同,由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区域性统计数据客观上还起着衡量各级政府政绩的作用,容易受到地方干扰。调查队垂直管理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强化统计调查的独立性,提高数据的可信度。(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