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农民工参医保用人单位掏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1:35 山西晚报

  本报5月7日讯 (记者马继玲 郝原良)根据我省新出台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暂行办法》,农民工今后在我省城镇务工期间将能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

  今后,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应当在招工30日内,到所在统筹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按时足额缴费,一旦发生的看病费用
由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也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农民工参保后,符合本省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范围。对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给予适当补助。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