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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尺度”统一掌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为统一执法“尺度”,芜湖市检察院日前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新规定,该市辖区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统一在一个区集中办理。

  芜湖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未成年人犯罪这些年逐年攀升,芜湖市去年未成年人犯罪就占到了刑事案件的10%~15%。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芜湖此次选中鸠江区检察院作为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他告诉记者,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到一
个区办理后,除了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外,还能培养出一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家,能最大幅度地教育、感化、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利于贯彻亲情化办案理念。

  该市鸠江区检察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首要分子或者主犯不满十八周岁或超出半数的犯罪嫌疑人,不满十八岁的,都要移送到该院办理。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被告人双方或一方不满十八岁的案件,也要移送到鸠江区办理。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检察院还成立了以女同志为主的专门办案小组,强调亲情化和人性化。

  (本报记者 老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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