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尺度”统一掌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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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为统一执法“尺度”,芜湖市检察院日前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新规定,该市辖区的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统一在一个区集中办理。 芜湖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未成年人犯罪这些年逐年攀升,芜湖市去年未成年人犯罪就占到了刑事案件的10%~15%。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芜湖此次选中鸠江区检察院作为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他告诉记者,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到一
该市鸠江区检察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首要分子或者主犯不满十八周岁或超出半数的犯罪嫌疑人,不满十八岁的,都要移送到该院办理。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被告人双方或一方不满十八岁的案件,也要移送到鸠江区办理。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检察院还成立了以女同志为主的专门办案小组,强调亲情化和人性化。 (本报记者 老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