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一学生遭擂肥跳楼 法院判校方承担主要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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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4: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通讯员 苏子后、凡洪波 报道:随州市曾都区一学生遭同学擂肥,结果被逼跳楼受伤。昨日,曾都区法院依法判决,校方赔偿原告小文经济损失4万多元的70%,即31900余元;小明赔偿损失的15%,即6800余元。宣判后,双方表示服判息诉。 经查明,小文(14岁)与小明(13岁)均为某中学初一同班级住读生。2003年12月26日早自习,小明先到教室,小文进教室途经小明处时,小明将其拦住并要钱,双方对骂后
法院审理认为,学生自习时无教师在场,学校疏于管理,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