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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一学生遭擂肥跳楼 法院判校方承担主要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4: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通讯员 苏子后、凡洪波 报道:随州市曾都区一学生遭同学擂肥,结果被逼跳楼受伤。昨日,曾都区法院依法判决,校方赔偿原告小文经济损失4万多元的70%,即31900余元;小明赔偿损失的15%,即6800余元。宣判后,双方表示服判息诉。

  经查明,小文(14岁)与小明(13岁)均为某中学初一同班级住读生。2003年12月26日早自习,小明先到教室,小文进教室途经小明处时,小明将其拦住并要钱,双方对骂后
,小明写了“小文跳楼”的纸条贴在小文桌上,小文见后也写了“小明要我跳楼,没办法只好去跳”的字条后,即跑出教室从3楼跳下。小文先后3次住院71天,共花医疗费28300余元。2005年1月18日,小文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达八级伤残,伤后需休息一年,相关损失4万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学生自习时无教师在场,学校疏于管理,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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