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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乡镇退耕还林弄虚作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5:22 中国青年报

  继湖南省衡阳县退耕还林造假被本报曝光后,相距该县不远的永州市零陵区部分乡镇退耕还林弄虚作假事件,也在群众的举报下浮出水面。

  4月下旬,记者赴零陵区进行了为期10天的采访,由于无法从当地有关部门拿到退耕还林竣工图和造林小班表,记者不能就全区15个乡镇(办事处)共计3.9万亩的退耕地造林进行全面的核实调查,只能根据举报,调查采访了6个乡镇(办事处)部分退耕还林的情况。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由于承包退耕还林有利可图,一些承包大户和机关干部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

  永州市零陵区林业局的一名老干部心痛地对记者说,“如果没有和林业部门的人联手,是承包不了退耕还林的。”他认为,这和“官煤勾结”的性质没有什么区别。

  谎报420亩退耕还林,经过了镇政府和区林业局主管人员的同意

  郁郁葱葱的水晶梨树从山脚蔓延至山顶,这片位于零陵区富家桥镇荷塘夫村的420多亩果园大都属于当地村民。但从2002年开始,它被纳入了退耕还林面积,承包大户为肖义泷,他当时的身份是果园的技术指导员。

  “以前这里全都是荒山。”曾当了13年村主任的马芝清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这一说法得到了另外4名村民的证实。记者了解到,在种果树之前,这里长满了茅草和灌木丛,它们曾是村里烧石灰的主要燃料。2001年,镇政府将此列为开发基地,为村民提供了苗木和部分肥料,种了300多亩梨树。

  2005年3月15日,零陵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7月21日对肖义泷立案侦查。调查结果表明,在2002年至2004年间,肖义泷采取非法手段套取国家420.7亩退耕还林资金16万余元(两个年度的钱粮补助),并先后3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3万余元。

  “我觉得自己很冤枉。”肖义泷对记者说,将这420多亩果园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经过了镇政府和区林业局主管人员的同意。

  据他介绍,由于担心完不成2002年度的退耕还林任务,当时区林业局一名干部向肖义泷表示:如果能把这片果园划进来,那就好了。而一名村干部的意见是:只要你能拿到退耕还林的指标,就是你的本事。

  于是,肖义泷找到富家桥镇主管退耕还林工作的政法办主任周德文,向他表示:指标搞下来后给他100亩退耕还林资金自由支配。这样,“镇里就签了合同。”肖义泷说。

  检察院查实,2003年春节期间,肖义泷以感谢为名,送给零陵区林业局副局长唐飞剑1.5万元(后被退回)。9月,肖义泷送给周德文8000元现金和一张手续齐全可以领款8414元的领条,合计16414元。因为在420.7亩退耕还林的指标中,有当时的村主任马芝清承包的90多亩果园,肖义泷在2004年也送给他4000元。

  区检察院检察长腾购新介绍说,2005年检察院还查处了区林业局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副乡长、一名村干部虚报冒领3万多元荒山造林费用一案。

  承包大户大都是有能力争取指标的干部职工和其亲朋好友

  2004年5月14日,零陵区(当时名为芝山区)人大的一个调查组对区林业局局长杨善玉的任职情况进行了1个多月的调查。从收回的156份调查问卷来看,退耕还林大户承包成了干部群众反映最多、最强烈的一个问题。

  “林业局在退耕还林指标有限的前提下,没有较好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查组发现,退耕还林大户均是有能力争取退耕还林指标的干部职工和其亲朋好友。记者了解到,水口山镇2003年度的1749.4亩退耕还林中,杨善玉的同学杨怀花承包了861亩。

  “近两年如果没有相当硬的关系,根本不可能搞到指标。”该区林业局一名中层干部告诉记者,如果他的亲友想搞退耕还林指标,他也无能为力。

  “如果不和他们(指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利益共享、合伙,一般人根本做不了承包大户,这在局内是公开的秘密。”零陵区林业局原副局长邓中南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他已多次实名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区退耕还林弄虚作假等问题。

  “承包大户都是小范围研究决定的,没有向社会公示。”另一名中层干部透露。

  但杨善玉对此却有另一番说法:过去一家一户不想承包,管理难度也比较大,树苗的成活率较低,从2003年开始的退耕还林大户承包,是按照上面的政策搞的。“都公开了,不公开,老百姓会有意见。”

  林业部门把持指标,很多农民连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都不清楚

  2005年开始主管退耕还林工作的屠纯升是区林业局纪检组长,他告诉记者,大户承包退耕还林地要经过这些程序:上面来了指标,先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愿意承包的大户和老百姓签订相关合同,经村里、乡镇(办事处)盖章,交由区退耕办审核,然后派技术员核实情况,经过林业局党组讨论后,拿出初步意见,上报区里分管领导审定。

  “对外说指标下放到了乡镇,但实际上还是林业部门在操纵。”区林业局一名中层干部说。富家桥镇党委副书记张九清则告诉记者:“村民找镇里要指标,会让他们直接去找林业局。”

  2005年3月3日,湖南省林业厅印发《湖南省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退耕还林的政策法规原原本本宣传到退耕农户,“禁止隐瞒、截留政策”,“严禁因退耕农户不知晓退耕还林政策法规而搞计划指标垄断、欺诈承包、人情承包。”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村民连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都不清楚,也没有见到过相关内容的村务公开。

  该区人大调查组也发现,区林业局实行大户承包的政策宣传不深入,大多数乡镇和作了退耕还林规划的村组、农户对大户承包政策、机制不了解。实行大户承包后,区林业局也没有很好地组织专门班子进行实际性自查。

  区林业局局长:不排除作假,实施这么大的工程,要允许有差错

  2003年,湖南省退耕办先后两次发出通知强调:退耕地必须是“水土流失严重的,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不准毁林造林;不准将荒山和未到户的坡耕地、茶园、果场及休耕地等纳入退耕地造林报账;不准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不准与其他林业工程重复等。

  据零陵区林业局的几名干部介绍,这里的坡耕地并不多,很多退耕还林就是用推土机把荒山、果园、茶园、灌木林等推掉而搞成的,有的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有的还与其他林业工程重复。

  2005年6月,实名举报人邓中南被调往区经管局任副局长,但他坚决不同意,随后,因“不服从组织安排”被免去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据邓中南介绍,零陵区在2002年实施了1.7万亩退耕还林地后,实际已经没有多少符合国家标准的退耕地。他估计,零陵区从2003年开始实行大户承包的两万多亩退耕地中有近70%存在造假等问题。

  2005年10月,接到上级的批转后,永州市林业局和零陵区纪委监察局联合成立了调查组,针对邓中南所举报的问题进行了1个多月的调查,但邓中南和记者都没有看到调查报告。该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袁汉升告诉记者: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存在。

  杨善玉也表示,“不存在造假的问题。”记者随后向他了解闹得沸沸扬扬的肖义泷一事,杨善玉称自己不是全才,那么多承包大户,不可能都清楚。但70%的作假是不可能的,也不排除作假,实施这么大的工程,要允许有差错。

  对于是否存在将茶园推掉弄成退耕还林的问题,杨善玉表示不清楚。他告诉记者,技术员去看的时候,那里就是典型的坡耕地。比如在灵峰村,当时还种了红薯、西瓜等作物。但邓中南告诉记者,那是为了弄得更像退耕地的样子骗过验收,不惜在上一年就种上了作物。

  区林业局称找不到管理档案的人,不出示退耕还林竣工图和造林小班表

  记者多次向杨善玉要求查看、复印全区的退耕还林竣工图和造林小班表,但他告诉记者,管图纸的人不在家,出去学习了。此后两天,杨善玉的手机一直打不通,记者多次前往林业局,也找不到相关的负责人。

  4月29日中午,记者和区林业局纪检组长、主管退耕还林工作的屠纯升取得电话联系。他告诉记者,管档案的人身体不太好,请假住院了,联系不上。他也没有遇到杨善玉,电话也打不通。

  “你该看的地方也都看了,你通过图纸能看出什么东西呢?”屠纯升对记者说,“确实没办法,我没有钥匙,(图纸)拿不出。这属于机密。”

  但《退耕还林条例》明文规定:乡(镇)、村应将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面积、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和粮食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退耕还林合同中也必须注明退耕还林的范围。 本报记者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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