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机关大派驻”:监督更到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编者按 在监管场所集中设置派出检察院,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有效保证。4月上旬,高检院在上海召开全国监所派出检察院建设座谈会,对上海市监所派出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本报记者近日赴实地探访了上海监所派出检察院建设经验。

  派出院机关:只有6人办公

  4月17日,当记者来到位于上海西郊的青东农场区检察院时,偌大一个院机关办公楼里显得空空荡荡。“干警们都到哪里去了?”面对记者的疑惑,该院检察长贝永虎笑着解释道:“他们都下到派出检察室去了。”

  青东农场区检察院于1992年成立,由上海市检察院派出,行使县级检察院职权,下设驻上海市新收犯监狱检察室、驻上海市青浦监狱检察室、驻上海市第三劳教所检察室等8个驻监所检察室。该院现有35名干警,而院机关只有6人,其中正副检察长3人,办公室人员3人;其余的29名干警全都分布在该院下辖的8个派驻检察室中。

  6个人的院机关如何开展工作?贝永虎介绍,他自己主管全院工作,两位副检察长分管监狱和劳教所检察工作,办公室则主要负责机要文秘、技术统计、后勤保障等。“我们觉得6个人已经绰绰有余了。如果在平时,你在院里见到的人有可能更少,因为两位副检察长经常要下到监管场所去指导工作——监管场所才是我们工作生根的地方。”

  6人和29人,接近1∶5的比例说明,该院从机构设置上已经真正做到了“小机关、大派驻”。那么,近30名驻所检察干警都在干些什么呢?

  派驻检察室:“有干不完的活”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青东农场区检察院驻青浦监狱检察室。检察室位于监狱办公楼的三层,近100平方米的大办公室宽敞明亮。“在派驻检察室,我们有干不完的活。比如今天上午,我们就发现了一起监狱对服刑人员计分考核不当的情况。”检察室的徐主任指着房间里的一套数字信息监控系统对记者说。

  当天上午,检察干警在利用数字信息监控系统进行检查时发现,屏幕上竟然出现了某服刑人员在4月20日获得的劳动奖分、制止他犯浪费水电奖分。“三天后的计分考核怎么现在就出来了?”检察室干警马上将这一情况向检察室主任和分管副检察长作了汇报。随后,检察室向监狱指出这一违规行为,并提出口头纠正意见。监狱经核实,确认是监狱三监区三分监区内勤干警潘某违反工作规定,超前把该服刑人员的劳动奖分、制止他犯浪费水电奖分输入电脑。监狱立即对这一错误行为予以纠正,并对干警潘某和分监区负责人分别给予罚款处分。

  “我们这一计分考核系统和监狱都是实时联网的。监狱当天对服刑人员的考核情况,在我们的电脑屏幕上都一览无余,而检查数字监控系统是我们上班要做的第一件事。”徐主任对记者说。

  青东农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庆华向记者介绍,这样的监督意义重大,因为对于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处理,往往都依据平时对服刑人员的计分考核,实时监督监狱的计分考核行为,可以实现对“减、假、保”行为的同步监督。

  据徐主任介绍,驻青浦监狱检察室共有4人,平时每人每天各有分工:一人负责对计分考核和监控录像跟踪监督,一人负责受理控告申诉,一人负责审查“减、假、保”案件,他自己则负责“减、假、保”案件的审核和其他内勤工作。

  服刑人员:“检察官依法维权动人心”

  青东农场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以文明执法、依法维权的实际行动,深深感动着每一位被监管人员和他们的家人。

  “检察官不厌其烦、多方查证,终于让我的孩子获得劳教减期,虽然只有短短三个月,但让我的孩子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也坚定了他重塑新生的信心……”4月18日,在该院驻上海市第三劳教所检察室,记者看到了一位母亲3月12日写来的感谢信。

  29岁的孙某因吸毒于2001年12月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在劳教期间,孙某自首了一起伙同他人的盗窃行为,并交代了其他两名同案犯章某和李某的详细住址。孙某盗窃案被检察机关起诉后,法院认定孙某有自首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章、李二人各有期徒刑四年。2005年3月,孙某服刑期满,司法部门决定对孙某继续执行其剩余劳教期。

  重新进入劳教所的孙某有很大抵触情绪:“自己检举了他人犯罪行为,但服刑后还被执行原劳教期,没有被减刑。这对我不公正!”驻所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几次找孙某了解事情原委,并仔细查阅相关文书和走访办案人员。经核实后,检察机关于去年底向劳教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孙某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予以奖励。劳教所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孙某作出劳教减期三个月的决定。

  接到决定后的孙某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检察官不辞辛苦为我兑现政策,我没有理由不安心改造、重新做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