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乱停车者乱连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9:42 北京日报

  在驾校学开车,不过是个把月的工夫;在城市学停车,却需要一生守法的修炼。赵先生花钱购买的车位,不止是一个泊车的位置,从法律上讲,它更是一个受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地,享有自主权的“家”的味道。未经主人允许,占用其私人空间,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非法侵占别人车位的人,既触犯了交通管理条例,也犯了私有领地侵入罪,理应受到双重的惩罚。

  交了钱却找不到停车车位,肯定是有人未交钱而“停蹭”,要么就是停车车位出售过量。这就造成乱停车者还会理直气壮,兴许他也是先做“受害者”,再做“侵权人”。因而少数人或许一两人“停蹭”,就使得整个停车场的秩序大乱,让大家的气恼连环、违规连环。一人无德行,众人皆受窘。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有的物业公司已采取“对号入座”的管理方式,在各个停车车位立一小标牌,标明车主的车号,并初见成效。

  “路霸”是什么?就是闹市人多车自横的堵路之人。堵住了别人的“去路”,就是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当然也破坏了交通秩序。在法国,只要发现有车堵在自家门口或有碍道路交通,一个电话打给警察局,马上就有拖车赶来将“障碍停放”的车辆拖走;在荷兰,警察会依法在这样的违章车(乱停放)的前轮上,加上一把醒目的大黄锁,并索取罚款。许多国家的大城市都对乱停车者“严罚”不怠,这是因为越是在繁华、拥挤的路段违章,对公共交通和他人所造成的不便和损失越严重。北京市关于停车的交通法规规定得很详尽,无须赘述。我们要强调的是,错位停车反映出一种错位心理,那就是在有些人那里,已经不再将别人的舒适和便利放在眼里,为了满足一己的需求不惧怕妨害众生。这也正是为什么许多国家的城市道路交通,对害群之马——“路霸”重责重罚的道理,颇有交通管理的借鉴意义。RJ075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