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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孩子怎么不会劳动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0:20 大华网-汕头日报

  “五一劳动节”期间,记者在天津、南京、甘肃等地采访时发现,现在城市里的很多孩子什么活都不干,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成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少爷、小姐。爱劳动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我们的孩子现在却不会劳动了,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孩子成了“公子哥”和“娇小姐”

  “五一”长假,江苏盐城的张正芹和她15岁的儿子夏华一起放假回家。从去年孩子到外地上初中以来,38岁的张正芹就“抛弃”了田地,在孩子的学校旁租了间房子,每天就做着洗衣、烧饭等服侍儿子的事情。“夏华从小就没离开过我们,若是让他一个人在这么远的地方上学,吃饭、洗衣可怎么办,没办法,全家人最后做出了让我‘陪读’的决定。现在家里10多亩地都要靠雇人来种了。”张正芹这样解释她的不得已。

  夏华的现象绝非个例,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因为大部分是“独生子”,同时又承载了两家两代人所有的希望,总是被家人宠着、惯着,即便是洗碗、扫地之类最简单的事情都不让做,更别说要他们自己做饭了。

  天津市四十三中的一位老师无奈地对记者说,“现在的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懒得有些太不象话了。懒得整理床铺,懒得洗袜子、洗内衣,懒得收拾书包,甚至连喝水也懒得自己去倒。过去的公子哥儿、娇小姐什么样,他们也差不多了。”

  一项调查显示,现在的中小学生,爱劳动、有较好劳动习惯的约占1/3,另外的2/3是不爱劳动或不太爱劳动的。

  南京中医药大学心理学系教授杜文东说,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我们的社会正在逐渐抛弃这个美德,这是非常危险的。对青少年来说,劳动的作用不光是让他们学会生活的基本技能,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我们虽然无须按照古人说的那样让孩子多吃苦头,但让他们学着自己料理自己的事情却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将来可真是要“苦”了他们了。

  家庭劳动启蒙教育存在五大误区

  中国有句古话:“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我们的孩子连最简单的家务活都不会做,将来要想在社会上做出大成绩,可能性真的很小。那么,孩子劳动意识的丧失,到底是谁的过错呢?

  在采访中,专家们普遍认为,青少年缺乏劳动意识,应当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最主要的因素是在家庭、学校和社会,而不是在青少年本身。

  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关颖指出,家庭劳动启蒙教育的不足及扭曲是导致孩子懒惰习气产生的重要原因。当前我国家庭劳动启蒙教育存在五大误区。

  误区一:鄙视普通劳动者。一些家长经常这样教训孩子:“你现在不好好学习,长大了没出息,就让你去扫马路、当工人!”于是在孩子心目中,普通的体力劳动就成了“下贱”的代名词,躲避劳动、鄙视劳动成为必然。

  误区二:“孩子太小,与劳动无关”。幼儿园老师教孩子自己洗手、跟老师一起把小椅子摆好,把玩具刷洗干净,回到家里孩子跟在大人身后,也想做点事。妈妈却说“去去去,小毛孩子能干什么?别给我帮倒忙,不用你插手!”不少父母总觉得“劳动”离自己的孩子太远,无意之中挫伤了孩子的劳动兴趣。误区三:把劳动当负担,怕影响孩子学习。孩子上学了,父母们总是这样教导:“只要你好好学习,家里什么事情也不用你做。”在一些家长看来,孩子的唯一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好是成才的唯一条件。而劳动是孩子的负担,参加劳动必然影响学习,因为孩子的时间是有限的。孩子的学习家长不能代替,而孩子的劳动,哪怕是自理性劳动完全可以由家长来承担。

  误区四:“现在生活富裕了,没有必要让孩子劳动”。一个三年级的孩子,每周的值日成为他最头疼的事情。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用钱雇同学帮自己干,干一次给二元钱。等老师发现并批评他时,他却振振有词:“我们家的活儿都是保姆干,我爸说了,咱家有钱,这些活儿用不着自己干。”花钱可以雇人干活,却剥夺了孩子的劳动体验,买不来孩子的劳动技能。

  误区五:用劳动惩罚孩子。有的孩子平时根本没有做家务的习惯,偶尔考试没考好或者在外面淘气了,家长就用干家务活儿作为惩罚手段,这样使孩子从小就对劳动产生了不良的心理定势。

  西北师范大学教授彭德华说,从学校方面来看,一方面是课程压力大,造成很少有时间去安排专门的劳动课。虽然现在强调的素质教育使这种状况有所改观,但选拔人才的机制不发生根本变化,这种现状就很难有大的改观;另一方面受到安全因素的制约。同今年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呼吁恢复中小学春游一样,学校在组织学生参与集体劳动时,担心因为组织劳动导致学生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在部分学校看来,因噎废食总比出现安全事故好。

  在社会层面的原因上,彭德华分析认为,青少年轻视体力劳动实际上是社会上“重脑力、轻体力”思想影响的必然结果。在很多成年人看来,即使收入相当,一个从事脑力工作的人就是比体力劳动者社会地位高。成年人尚且如此想,又怎能奢望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孩子们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

  立法能解决孩子的问题吗?

  青少年劳动意识缺乏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关注。在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就此问题就提出了异议。部分委员呼吁,尽快制定《青少年劳动法》,立法为青少年劳动提供强制动力。

  据记者了解,世界上一些国家早就制订了青少年参加家务和公益劳动的法律,比如德国法律规定6岁以上孩子必须做家务,日本和新加坡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制订规章制度,中小学生必须参加清洁卫生运动。日本规定,小学生每天参加劳动24分钟,英国为36分钟,美国为75分钟。

  然而,部分专家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立法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立法或作出规定进行强制性劳动,如何落实首先就是个难题。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杨建国说:“在劳动意识缺乏方面立法并不一定适合于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他认为,培养青少年的劳动意识,需要的是社会的大环境和家庭、学校的正确认识。

  让孩子适当地参加劳动益处多多。可以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可以避免“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可以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如何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怎样引导孩子热爱劳动呢?

  很多人把孩子不爱劳动归结为是“独生子女”造成的,其实并不尽然。关颖说,当孩子刚刚学会说话、走路,逐渐有了自我意识之后,“参与意识”是很强的。见大人扫地,他会抢走你的苕帚,非要自己扫;见大人洗碗,他会卷起袖子学着你的样子动手干;见爸爸修自行车,孩子也会拿着工具敲敲打打。他们把和大人一起干活儿看得象做游戏、玩玩具一样有趣。如果在这时家长因势利导,鼓励孩子的积极性,并对孩子进行具体的指导,告诉他苕帚怎么拿,碗怎样洗,孩子会很高兴的,而且会达到一举两得的效果,既培养了孩子的劳动习惯,又可以在将来通过孩子承担家务而减轻自己的负担。所以,对孩子的劳动教育越早越好。“孩子天生并不懒”,乍听起来许多父母接受不了。如果我们真正了解了孩子,认真反省了自己的失误,或许可以从转变自己的认识、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开始,来教育孩子热爱劳动、学会劳动,从而改变孩子的懒惰行为,更重要的是让他们从小练就立足社会的本领。

  劳动是孩子的权利。关颖强调说,父母要把孩子当作与成年人平等的家庭成员,而不是自己的附属物。对孩子力所能及的事不要大包大揽、包办代替。要给孩子施展自己能力的机会,让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会的事情学着做,会做的事情经常做。

  培养孩子的劳动观念和劳动热情离不开学校和全社会的努力。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杨建国指出,学校和社会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热爱劳动、劳动光荣的氛围。如对积极参与劳动的学生给予表扬和奖励、社区承担本社区内青少年的类似集体劳动、义务劳动的活动等。(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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