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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0:3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到2010年,全省30%左右的农户加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0%的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记者近日获悉,《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全省实施。

  2005年,我省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省。该方案指出,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动力,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增加农
民收入为中心,紧紧围绕各地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对已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引导、规范和提高,使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数量上增长、质量上提升、制度上规范、机制上创新。要通过狠抓典型,建立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有自主品牌、有规模和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根据该方案,全省确定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杨凌示范区为试点市(区);西安市阎良区、灞桥区、户县等27个县(市、区)为试点县。每个试点市确定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个试点县再确定3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建设试点。从今年起,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信息网络服务、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等。省政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具体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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