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后评估制 河北政府立法得不到拥护将被修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1:12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新华日报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为加强政府立法的质量和效用,河北省将推行政府立法的后评估制度。 2006年上半年,河北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公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评估。对新公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河北省实施机关要在满一年后对实施情况进行初次评估,并将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要有重点地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