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联制定创建“平安家庭”十条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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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1:23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为创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创建有秩序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良好的发展环境,日前,省妇联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主线,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为出发点,制定印发了创建“平安家庭”十条标准。 创建“平安家庭”十条标准的具体内容为:学法懂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男女平
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县(市、区)”创建活动总体规划之中,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优化创建措施,落实创建目标,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妇联组织积极牵头、有关部门热情参与的创建“平安家庭”工作格局。(记者:赵静 李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