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乡镇企业的工人养老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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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1:35 楚天电台《事事关心》 | |||||||||
60岁的李祝全16岁时成为乡镇企业——蕲春县第四机械厂的工人,左眼因工致残,厂子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败落,而今只能靠微薄的低保金来维持生计。老人告诉我,他曾不下四次下决心了却此生,是街坊邻居将他从生命的边缘拉了回来…… 1995年就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王西北老人,怎么也想不通的是,退休证上白纸黑子明明白白地写着:每月退休费201.50元。可他每个月能得到的也只有政府每个月40多元的
4月初,楚天电台《事事关心》接到有14位老人按手印的联名求助信。信中陈述,他们都是有着40年左右工龄的老工人,原就职于湖北省蕲春县第四机械厂。62年前,也就是1954年,当时的蕲春县刘河手工业互助组工人自带柴火、自带干粮,没有花国家一分钱,自食其力办起了这个在蕲春县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工厂,此后该厂不断自我壮大,70年代初期,为响应国家“工业支援农业”的号召,当时的武汉市江汉区红翔五金厂的十多名员工还自带设备,加盟该厂,生产经营状况曾经一度红火。上世纪90年代初期,该厂一度拥有固定资产400多万元,鼎盛时期员工超过300人。期间政策几经更替,蕲春县第四机械厂却一直固守着乡镇集体企业的名分。工人们说,如果不是当时某些地方官员的地方保护主义,蕲春县第四机械厂早已就是一个不折不扣国营企业。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蕲春县第四机械厂的经济效益连年萎缩,乃至承包租赁经营也难以为继。也就是在上世纪90年代,工厂的工人大批相继到了退休的年纪,而工厂的经营状况也是难上加难,沉重的负担让企业领导人、当地主管政府无计可施。承包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贷款、变卖设备,乃至最后的一走了之;而也有部分工人,据集体设备为己有。其间,地方政府也确实没有予集体所有设备以有效的监管,以至形成今天的集体所有财产几百万元化为乌有。据2003年蕲春县刘河镇党委纪委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蕲春县第四机械厂当时残存的实际价值还在大约300万左右。但遗憾的是,追查的结果总是不了了之。我们想知道的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集体所有财产化为乌有却无人问津呢?是所谓的“执法成本过高”还是乡镇企业的利益事不关己呢? 退休回到武汉的老工人陈琴英在2005年3月份曾给蕲春县领导写过一封求助信,当时一位王姓领导在信中批示:请社保局认真调查一下,如没有参与破产,应该有一个办法。但工人们并没有看到有什么办法。据工人何续成介绍,他们曾经多次上访多个部门,但是部门之间却在相互推诿,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给他们一个明确的答复。在数次上访无果的情况下,蕲春县某信访部门负责人干脆将之拒之门外,不再予以受理。 根据记者的核实调查,目前蕲春县第四机械厂的部分退休员工都已经落实了国家的低保政策,60岁以上的老员工已经办理了退休证的有20名,没有办理退休的还有6人。但工人们反映,他们理解国家的难处,只要国家帮助他们追回流失的属于集体所有的生产设备,他们再来自己组织生产自救,为他们自己的养老埋单,这种要求难道过分吗? 如果我们连他们自己为自己养老埋单的方便都不给。那么,又该是谁来为他们的养老埋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