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南稽查局换“花样”宣传税法 受纳税人好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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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3:55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柳州5月8日讯(通讯员余莉娅)日前,柳州市国家税务局柳南稽查局根据本辖区房地产企业的情况,采取集中房地产纳税人统一辅导和根据企业特点深入企业进行单独辅导的办法,进行税法宣传,体现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和谐的征纳关系,受到好评。 2006年3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税发[2006]31号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了新的规定,原国税发[2003]83号文作废。柳州市国家税务局柳南稽查局根据
柳州市国家税务局柳南稽查局还深入企业进行辅导,解决了很多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纳税人对税务人员的辅导感到满意,认为辅导很有必要、很及时,对企业及时了解税法新动向和依法纳税有很大的帮助。编辑:李华林作者:余莉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