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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人和非机动车也要守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15:08 民主与法制时报

  4人因乱穿马路妨碍执法被行政拘留 一万名闯红灯的骑车人遭处罚

  今年1月至4月,上海因行人乱穿马路导致交通事故134起,日均1.3人因乱穿马路导致伤亡。4月13日,上 海交警开始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顽症。上海滩的马路上风云骤起……

  触目惊心,日均1.3人

  因乱穿马路导致伤亡

  □记者侯劲松

  红灯止绿灯行,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这是人人皆知的,但偏偏有人面对眼前的滚滚车流,对红灯视而不见,强行穿 越马路,这极易造成交通事故。2000年左右,沈阳首推“撞了白撞”的交通事故处理新规则,遭到了舆论的强烈“反弹” ,但还是有不少城市效仿。200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时,对“撞了白撞”的规则未予 采纳,这被众多专家和媒体认为彰显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原则。立法者所强调的“人的本位”意识,正是文明社会尊重人权、 维护人权显现。而这彰显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原则,却在一些行人心里产生了歧义。他们错误地认为行人闯红灯和乱穿马路只 是小事,再说有那么多人都这样,法不责众嘛,而且法律规定机动车就应该让我。即使自己违反交通法规,出了交通事故,机 动车还负有赔偿责任。由于存在着这种心理,闯红灯、乱穿马路的陋习屡禁不止。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从今年1月1日至4月中旬,上海行人违反信号灯乱穿马路引发的交能事 故达到134起,平均每天发生1.22起,这些事故共导致142人伤亡,平均每天有1.3人因乱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 受伤甚至死亡。对于上海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来说,因行人乱穿马路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伤亡人数触目惊心。

  自2006年4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宣布,行人乱穿马路将被处以最高50元的罚款以来,从4月14 日至4月25日,交警部门共处罚乱穿马路的行人4000多人,处罚闯红灯的非机动车约1万辆次,整治“四车”(无证无 牌残疾车、无证无牌燃油助动车、擅自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人力板车)1.6万辆,共有4人因乱穿马路后,妨碍或 暴力阻挠交警执法而被行政拘留。

  街头热议,女硕士因乱穿马路被拘留

  部分市民不良交通行为已成陋习,整治中不服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面对执勤民警的管理,有的当事人冷嘲热讽、恶 语相向,个别的甚至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民警、交通协管员在执勤中被殴打致伤的事件时有发生。

  2006年4月20日下午1点许,刘小姐与女伴在上海淮海路黄陂路口闯红灯乱穿马路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 ,交警告知其已违反交通法规,需接受处罚。不料,拥有硕士学历的刘小姐竟然不肯接受处罚,还辱骂执勤交警,并将交警抓 伤,企图夺路而走。之后,刘小姐被请进了警车。等坐进警车后,刘小姐才流下了后悔的泪水,可为时已晚。

  次日凌晨,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刘小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当刘小姐在处罚决定 书上签字时,她通过媒体表示自己已有了深深的悔意,并向市民表示了歉意。

  据悉,刘小姐曾在英国留学四年,毕业后回国。去年她从沈阳来到上海,20多天前,到淮海路一家公司工作,主要 从事销售顾问一职。刘小姐因乱穿马路并妨碍交警执法,被警方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的次日,她向其所在的单位递 交了辞职信。

  女硕士因乱穿马路被行政拘留,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个网民在网上发出帖子:认为交警有点小题大做,对刘 小姐处罚过重。此帖一出,立即引来无数网民的“板砖”。其中有个网民认为,“违反交通法规最大的受害者就是自己,楼主 如此支持那个MM,建议楼主明天去你们城市最繁忙的路口强行穿越500次。”

  也有市民认为,刘小姐乱穿马路后妨碍交警执法被行政拘留,她已承受了法律处罚的同时,还实际上受到了来自于法 律之外的处罚——自动离职。虽然是辞职,但为何作出辞职的原因是不言而喻的,对于一个年轻的都市女性而言,因拘留而丢 掉工作,无异于受到了双重处罚。这样的后果是不是太严重了?

  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与之针锋相对的观点。有市民认为,刘小姐拥有硕士学历,从事销售顾问的工作,还有着留学 国外的背景,公司录用她并不会只看重她的学历,更看重的是她的综合素质和实力。当她违反交通法规时,本应自觉接受处罚 ,而她的不冷静之举,尤其通过电视表现出的“张牙舞爪”的形象,在一夜间成了公众注视的焦点。相信她公司的老总看了, 心理的滋味一定不好受,而且老总也不会希望顾客看到公司有这样的员工。

  软磨硬扛,总有人想逃避处罚

  4月19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朱伟明副局长在华东师范大学门前道路上,查看“两乱”治理情况。虽然有交警和交 通协管员在现场执勤,但仍有不少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一名中年妇女因在人行道上骑车被拦下后,不愿接受处罚。在旁边的 路人纷纷指责下,15分钟后这名妇女才交了20元的罚款。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不少行人因乱穿马路被交警拦下后,对付交警的执法“花招”很多,有称身上没带钱的,有称肚 子痛急于上厕所的,有的竟然钻进路边的弄堂和交警捉起了迷藏。行人、骑车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面广量大,是造成城市交 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根源之一,民警处理一起交通违法行为,往往花费很长时间,执法成本较高。有的行人闯红灯被处罚时, 普遍的现象是称有那么多人闯红灯,为何只抓我一个。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闯红灯乱穿马路罚款50元,罚款本身就是种教育和挽救方式,被罚者认 为被罚50元很心痛,但是因闯红灯乱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给他人或自己造成损失非常大。有些人会心存侥幸,但这种陋 习不改,总有一天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只有罚得心痛,才能让他记住。

  此外,对乱穿马路被处罚时声称没带钱的行人,民警可以直接对其口头传唤,然后由警车带其去派出所做笔录,再按 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不过口头传唤是针对那些故意称没钱态度又恶劣的违法者,对于态度诚恳、接受民警教育的市民, 民警还是以教育为主。针对法不责众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在警力不足的时候,将专罚“带头人”,谁第一个闯红灯就罚谁 。

  4月26日记者从交警总队获悉,当天全市共出动近5500人次警力上路强化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中心区12个公安分局长与巡警、社区民警一同上街,宣传教育市民守法出行,这天一天就处罚了5000多人次违法行为 。

  为了支援一线交警严处交通陋习,近期上海警方各部门都派出人手在早高峰时段配合执法。并且对行人乱穿马路、非 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视情况予以曝光、单位告知、网上公布。交警部门还在酝酿选择50到1 00个重点路口作为标本,每天统计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的数据,定期向社会发布。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表示,警方的此次整治绝非“一阵风”的短期行动。警方处罚将有意识地选择三种重点人 群:带头乱穿马路者、不听交警劝阻者、抗拒交警处罚者。

  珍爱生命,

  从遵守交通

  法规做起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更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康。

  日前,在上海虹口区实验幼儿园内,50多名小朋友围坐在一起,老师不时举起对讲机、反光背心等交警执勤时用的 装备,向小朋友们一一介绍。虹口交警支队的民警设计了形象生动的卡通物品,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小朋友们讲解交通法规 知识。

  随后,小朋友在大街上做了一回交通志愿者。一些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小朋友上前用稚气的声音“教育”道:“叔 叔,阿姨,你刚才红灯时乱穿马路违反了交通法规。”大部分行人在孩子天真的目光注视下,羞愧地表示自己错了,还自觉地 接受现场交警的处罚。但也有个别的行人,面对小朋友真诚的劝导,竟然不予理睬。

  4月26日下午,记者来到上海火车站前的天目路梅园路口,一位王姓的交通协管员对记者说,以前这里人流量非常 大,乱穿马路的人很多。通过这段时间的整治,尤其是女硕士闯红灯被拘留经媒体报道后,对行人的教育很大,现在乱闯红灯 的现象少多了。

  但记者还是发现,在一些没有交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路口,时不时有学生骑车闯红灯,甚至有白发苍苍的老人带着放学 回家的孙子、孙女乱穿马路,险象环生。这说明他们对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非常淡漠,而且闯红灯乱穿马路已习以为常了。

  据悉,今年起至2008年,全国将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日前,中宣部、公安部、 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项工作。会议要求,公安部门要建立学校通报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的制 度,学生闯红灯、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情况,公安部门将通知学校,并会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中。相信以后学校老师家长在 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的同时,会更加注重从小培养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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