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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王建民在巴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0:09 世界知识杂志

  车耳

  王建民是一个外地来京的打工者,2005年底,只有37岁的他死在位于北京崇文门附近的一家著名医院的急诊室 前。突发急病的他两天内两次被送入这家医院要求急诊,而且第二次还是被民警送来的,当时他躺在担架上,大口吐血。从发 病直到咽气整整两天,他没有得到这家医院的抢救,原因是“钱送来了才能治疗”。

  没有人看到这个报道后会无动于衷,也没有人相信这所国内赫赫有名的医院会没钱挽救一个垂死的生命,更没人会相 信这只是一个体制和医院规定上的问题。在这里,我也不想过多地表达我的感慨甚至可以说是愤怒,只是想以我在巴黎的亲身 经历,来与王建民事件做一比较,相信读者在看了我的故事后,自会有结论。

  巴黎的

医院

  几年前,我在巴黎工作。我的一个亲戚去巴黎访问,回国前糖尿病犯了,登上了飞北京的班机后略感不适。于是,法 国空姐将她扶下了飞机并送往附近的一家医院,而且没有办住院手续就直接住进了重症监护室。直到第二天接到国内亲戚家人 打来的电话,我才知道人“丢”了,但却不知道“丢”到了哪里。

  由于生病住院属于个人隐私,因此航空公司不告诉我亲戚在哪里,而亲戚因不懂法语不能与人交流,也无法打电话通 知我。经过大海捞针般的寻找,我终于查到了亲戚住的医院。接电话的女护士认真地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寻找,费尽周折后,终 于在加护病房找到了她。

  原来,因为没法交流,从头一天下午送进来到第二天中午,医院还没把她的名字输入电脑登记。最后,加护病房一位 负责看护亲戚的女护士终于接听了电话,而那段对话我至今都无法忘却。

  我问:“病人身体状况如何?能否接电话?何时能出院?”护士答:“她身体已恢复得很好,只是不能接电话,因床 头没电话,她身上插了各种管子不能走过来接。”至于什么时候完全治好她说不准,但认为得住院一段时间。于是我说:“既 然状况好,可否让她出院,以便回中国治疗,今晚刚好有航班。”一听这话,护士反应非常快:“根本不可能!”

  法国的医生

  见我仍在坚持,女护士就让我直接和医生讲,因为只有负责治疗亲戚的医生才能决定她出院的时间。那位男医生在电 话里也是斩钉截铁:“别说今天,后天都走不了,何时出院要根据治疗情况确定。”

  我一个理由一个理由地解释,但他丝毫不为所动。无奈,我直通通地使出“撒手锏”来:“亲戚刚退休,以她在中国 的收入水平,根本付不起法国医院的医疗费,还是放她出院吧。”然而,这一招儿根本不管用,医生仍坚定地说:“我只尽医 生的职责,付不付钱不是我管的事。病人需要治疗我就给予治疗,就是这样。”

  让我担忧的是,法国医院对这类病史不明的外国人,常常只做项目繁多的身体检查,从验血验尿到心电图查一大通, 不能果断地对症下药,往往错过了最佳治疗期。

  我当时想搞清楚:是否一住院病人就决定不了自己的行动?医生究竟有多大权力留住病人?什么情况下病人自己可以 决定出院?如果病人抬腿走了有什么后果?

  几番电话后,我找到一位当医生的法国朋友,他告诉我:“如病人决定出院的话,医生无权强行阻挡,但病人必须签 一份类似‘生死状’的文件,意思是说自愿不接受治疗,一切后果自负。”

  亲戚本来就没想住院,又急于回国,只要能出院,什么都肯签。虽然两小时内多次接我电话的护士已有些不耐烦,但 依然不愿让病人签这份文件。她辩解说:“即使签了这样的文件,出了问题,病人还是可以让院方负责任的。所以,医院不愿 意签这种文件,病人需治好了再出院。”

  时间一点点过去,我心急如焚,再找到那位医生朋友,请他帮忙说情放人。因为我知道他们医生间有专线,医院可以 不接外人的电话,但要接同行的电话。我同时问他,强行出院负不负法律责任?亲戚身上插着管子,自己拔下行不行?

  这位医生朋友真帮忙。他答应打电话疏通,请求那位男医生放人,同时告诉我:“病人自己出院不负什么法律责任, 管子可以自己拔。”

  于是,亲戚自己拔掉了身上插着的胃管、输液管和导尿管等,强行出院。这种情况下,主治医生答应放行,还不记前 嫌,在亲戚走出医院大门时追出来,塞给她一包药,特别认真地让病人当着他的面服下两片后再走。当时这位法国医生又找杯 子又找水,并叮嘱亲戚飞行中按时服药。他的行为让我感动不已。

  记住王建民

  亲戚大摇大摆离开医院,“生死状”没签,连账都没有付。因为直到走她的名字也没输入电脑,又急着赶飞机,也就 免了出院手续。医院也没搞清住院费是由病人交还是由航空公司负担,医院说事后会和亲戚联系。据他们透露,加护病房一天 的费用是1200多欧元,两天就是近2500欧元。

  我的这位亲戚享受了在国内享受不到的部长级待遇:单间病房、现代化设备、全天候护理等,尽管这不是她的本意, 她也没想占法国医院的便宜。那位医生明明知道她可能不愿意付账,但仍然给她应有的救治;医院明明知道她飞回中国可能永 不再来,但依然让她出院。

  难道法国人比我们笨么?难道巴黎的医院不知道加护病房医疗护理费用昂贵?难道那位男医生不知道抢救病人有风险 ?在北京,病危的王建民要苦苦哀求医生以便得到救治;在巴黎,我要苦苦说服医生将病情不重的亲戚放行!这之间有多大的 差距!

  法国医院的规定一样严格,但是他们为救人可以破例,他们真正实践着以人为本的道德规范。

  王建民的故事可能会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回国以后,朋友好心地告诉我:平时外出时一定要把身份证、现金以 及

银行卡带在身上,以便万一晕倒街头被送进医院时,让医生知道你是有能力付账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当年在纽约时,朋友也曾告诉我:晚上出门前至少要带上20美元的现钞,万一遇上劫匪好付给他, 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因为强盗们抢不到钱就会恼羞成怒,给你一刀!

  上面所说的,只是我在国外工作时的一段小小的经历。当然,肯定有人会说我们的体制、规定、医保、国情等与外国 是如何如何不同,但无论如何,在这个强调以人为本的时代,救死扶伤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行为准则。

  让我们记住王建民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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