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解读0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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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0:3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齐欣)目前正是小学、初中招生时期,不少家长询问今年的招生政策,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唐山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按照《唐山市教育局关于200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 学生入学以本人及父母户口为准。学生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但所随的父亲、母亲
各县区、各国办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指定部分公办小学、初中接受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收取借读费。 据了解,小学招生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定,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截止到2006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必须按划片方案入学。小学不应接受片外和不足龄学生入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今年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有条件的学校可将英语列入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3日。 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本区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指导、动员残疾儿童到相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坚持在校学习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