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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份“最低工资”均低于国家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0:5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4月22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上,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一语惊人。

  4月24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假如是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方法———“社会平均工资法”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
工资的40%~60%的话,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省份达到了这个要求。”

  事实上,按照2004年1月20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第21号部令《最低工资规定》(下称《规定》),“社会平均工资法”是《规定》中三种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用方法之一。

  最低工资有多低?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可以查询到《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据统计显示:在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类别中,最高的标准为690元/月,包括的省市有:上海、江苏、深圳,最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甘肃省的340元/月;而在历年所有最低工资标准中,最低的为2003年黑龙江制定的235元/月。

  “事实上,全国都比较普遍采用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4月26日,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司法局干部张锡武分析说,“很少有省份按照《规定》中的第三种方法———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来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张锡武认为,全国各地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普遍采用“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因为我国贫困家庭和恩格尔系数的产生有人为的不公平因素,不是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缺乏相关性。因此,现有的贫困家庭和恩格尔系数的底数是不合理的。用不合理的底数做基础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得出的结果是不科学的。

  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处李处长告诉记者:“各地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的40%~60%”这只是一个经验指标,是当做一种结果来比较的,并未要求必须达到40%~60%,不是硬性要求,有时国外也达不到社平工资的40%,最终看的还是实发工资。

  “社会平均工资法”行不通?

  “既然是国际通用方法,况且又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过通知可以执行的———‘社会平均工资法’为何在地方执行不下去?”刘开明表示不解。

  “假如要单纯从平均工资去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不符合目前现实的。”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张国玖副处长分析说,“当前大家认为的平均工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平均工资,而是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它在统计抽查的样本上是有不科学的地方。”

  这一点得到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陈秀庆处长的认同。他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样本主要向国有企业采集,而在浙江是以民营企业居多,所以说,把平均工资完全认同成社会平均工资在目前来看是不合适的。

  4月22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鸣教授分析说,“在《规定》中没有统一要求要执行‘社会平均工资法’,因此不能说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政策,但我们可以用‘社会平均工资法’来衡量当前最低工资状况是不容乐观的,最低工资调整是势在必行。”

  深圳市参加最低工资调整听证会的一位企业代表认为,“最低工资调整还是要适当,涨幅太大企业是受不了的。”

  但与此相反,4月26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应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缩小这种结构性的收入差距,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事实上,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央已经在行动。此前,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表示,“将着力改变目前存在的职工、特别是工人最低工资制度上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最低工资水平过低、几年不提高等情况都要逐步改变,收入提高是增加消费的一个根本措施。”]

  “社会平均工资法”不符国情?

  “‘社会平均工资法’只是国际上通用方法,国家并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据河南省劳动厅工资处助理调研员黄振宇介绍,因为目前各省、自治区、省辖市公布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依据是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最低工资规定》(下称规定)。而《规定》中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方法中并没有“社会平均工资法”。因此,“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这种说法是不妥当的。

  记者经过查询《规定》有关条款了解到,“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黄振宇表示,虽然《规定》中也提到了国际上一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60%的“社会平均工资法”等方面内容,但并不是强制规定,只是作为一个参考。因为“社会平均工资法”主要是在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实施的,而我国属于劳动密集型、发展中国家,仅目前而言,这种“社会平均工资法”显然并不符合我们的国情。而由于深圳、广州这些城市,毗邻香港,市场经济发展飞速。在这些城市逐渐推行“社会平均工资法”也更可行一些。据《中国经济周刊》《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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