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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水城市水价将高额累进加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0:55 青年时报

  据《中国证券报》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近日指出,“十一五”期间要探索建立供水保险制度,同时要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水费计收方式,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和水费公示制,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

  水价改革是水利改革的重点领域,周学文对此提出建立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水价体系,一是合理提高水资源费与水价水平,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合理提高水利工程供水
水价和城市供水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二是推进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工农业生产用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缺水城市要实行高额累进加价制度。三是加强水价管理,完善水价制度体系,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改革农业末级渠系供水管理体制,推行终端水价;改革水费计收方式,逐步实行计量收费和水费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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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透露,由于近年国家推行的阶梯水价受到推行成本的巨大阻碍,发改委方面有意从政策层面予以协助解决该问题,“坚持推行阶梯水价的政策将不会改变”。

  当前,中国水价主要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及污水处理费组成。可能的水价改革方案将包括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合理调整水利工程价格、调整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而这“三费”的调整,将成为水价改革的前奏,并带动城市水价全面上涨。

  (据《中国经营报》)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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