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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财物又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2:52 新闻晚报
□富心振 李一能

  晚报讯 日前,彭向阳被南汇区法院以两罪并罚,判有期徒刑1年9个月,罚金8000元。

  2005年11月,彭向阳趁相识的赵某熟睡之际,将赵某的1300元、价值2.4万余元的项链及手链、价值500元的手机以及二张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窃走,后彭向阳通过银行自动取款机用事先得知的密码,从窃得的卡内提取人民币5000元。事隔一天,彭向阳通过电
话向赵某索要1.5万元,作为归还所窃证件的条件,并提供了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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