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提高,合同跟着变脸 签好的协议讲不讲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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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3: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一位市民加息前就和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相关手续也已办妥,利息按照没上调前的利率执行,未承想,这两天,银行却通知他要重签合同,因为利息上涨了。他对此质疑,银行是否有权单方面对已签合同进行更改或是废弃? 据闻先生说,4月份他从北门东煌公寓买了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在4月18日与某银行庐东支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相关手续也已办妥,利率按照加息前的利率执行。从4月
这样的问题并不是闻先生一人遇到,加息前的房贷究竟应该按照老利率执行还是新利率执行,这让多数购房户都心存疑惑。对此,记者咨询了这家银行按揭贷款审批中心,据介绍,遇到国家利率调整,4月27日以后的新房贷按照新利率执行,4月27日以前的老房贷则从2007年1月1日起上调利率。闻先生等人遇到的问题是加息前比较普遍的问题,多数人都认为,既然是加息前不久才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理所当然应该按照老利率来执行。但由于从签订合同到放贷还有一段时间,究竟是按照老利率还是新利率执行,要看具体放贷时间是在4月27日前还是4月27日后。闻先生的真正放贷时间可能是在4月28日以后,因此要执行新的利率。但并不需要重签按揭贷款合同,只要在借据和谈话记录上签字认可执行新的利率就行了。当然,如果闻先生不认可的话,也可以拒绝贷款。 (朱倩 陈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