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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容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是什么? “学校安全条例”听取家长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3:16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峰)4月10日,一摞“学校安全问题调查问卷”摆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立法二处刘晓东处长的桌面上。这是为即将出台的我国首部学校安全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专门设计的家长调查问卷。该条例有望在下月出台,在最后拍板前,省人大决定通过问卷调查,先听听家长们的意见。

  在这份调查问卷中,主要提出了10个问题,涉及到校园伤害、事故解决、办理保险
等内容。如果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本报联系,本报将帮您把意见反馈到省人大法制委。最容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是什么?

  问卷:您的孩子是否在学校里受过伤害?您认为学生的安全问题主要出现在哪里―校园内?学校周边?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您认为对学生最容易造成伤害的因素是什么―打架斗殴?老师惩罚?敲诈勒索?环境污染?食品卫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网吧?心理压力?学生自发组织合伙租用接送学生的车辆该如何管理?

  解读:在正在征求社会意见的“学校安全条例”里,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扰校四大顽疾―――治安混乱、交通隐患、小商小贩、网吧,制定了由公安、交通、工商、城管、文化等部门联手治理的制度。“条例”针对校内治安还提出,学校教职工负有维护学校安全的义务。发现有危及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发现学生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应当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管制刀具和其他危险物品的,应当予以没收,并上缴公安机关。学校每学期应当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内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或者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如何对学校租用的校车安全进行管理,“条例”作出了应对规定。但学生合伙私自租用的校车该咋管?还请家长多支招儿。

  放学后学生在校内受伤谁负责?

  问卷: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您希望通过哪种方式解决―――协商?打官司?其他?若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而学校又确实无任何过错,您认为应该谁承担责任―――由造成伤害者?学校承担部分责任?学校不负担责任?

  解读:问卷针对这个棘手但又常见的情况,专门设计了问题。在“学校安全条例”中目前规定: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对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处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学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期间,受伤害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当事人,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好不好,请家长们提意见。孩子的意外伤害保险该谁办?

  问卷:您是否愿意为孩子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希望采取哪种方式办理―由学校代理办理?由家长或监护人自行办理?

  解读: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沈阳市的中小学都没有强制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而是采取自愿的原则,鼓励学生参保。省人大在通过地方立法对学生参加保险问题进行规范时,希望听到家长们更多的意见。目前,“学校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学校参加学校责任保险,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由政府或民办学校举办者予以保障,并以学校为单位支付。

  读者如对问卷有话想说,请致信本报。记者将帮您把意见反馈到省人大法制委电子邮箱: s ywbrx@163.com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晚报 B302信箱邮政编码:1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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