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送了命 厂方作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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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4: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禅城区检察院促成这一和解避免了矛盾激化 本报佛山讯丈夫阿林在工厂老板的安排下陪客户吃饭喝酒,却因为这场饭局而断送了性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其丈夫非因工而亡,由此,妻子阿慧(化名)打起了官司,一审胜诉,二审败诉。记者昨日从佛山市检察院获悉,这宗工伤纠纷案件近日已成功达成和解,厂家补偿6.5万元。
2004年9月3日,在佛山市南海某不锈钢型厂任厂长的阿林同两位副厂长一起受工厂老板谢某指派陪客户喝酒,席间四人共喝了一瓶酒,阿林约喝了二两,饭后在归家途中阿林突然出现呕吐休克症状,后死亡,经司法鉴定,阿林属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 阿慧认为,丈夫是因为工作而死,厂家对此应予经济赔偿,遂向松岗劳动部门递送材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阿林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不视为工伤。去年2月16日,阿慧向一审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阿林是在接单位领导指派陪客户吃饭的岗位上,因饮酒而导致心源性猝死,其在送客途中呕吐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视为工伤,判决撤销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限定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厂方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佛山市中级法院以阿林陪客户吃饭的性质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而只是老板的个人行为为由,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对《工伤认定书》的撤销判决,维持原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今年1月12日,阿慧向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禅城区检察院民行科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阿慧近两年来为了打赢这场官司几乎耗尽了所有的积蓄,经济完全陷入困境,甚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对此,该院经过讨论研究认为,如果用提起抗诉的方式,不但会增长诉讼周期,而且,如果阿慧最终得不到赔偿,还可能促使矛盾激化,于是在掌握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由厂方赔偿阿慧6.5万元。(姚建国李红艳)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