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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猫子专偷“大麻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5:28 海峡都市报

  N林金荣/林良标/郑武伟

  本报讯 好客豪饮,酒后难以驾车回家,经常将车停在路边。孰料一伙江西籍男子,竟专门乘二轮摩托车,寻找这类“麻龟”下手,今年至今已作案20多起。昨日,石狮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4人提请逮捕。

  酒醉睡车内被盗

  今年38岁的曾先生,是石狮市某布行的老板。4月2日晚,他与几名客户在石狮市八七路某酒店聚会后,摇摇晃晃来到自己停在酒店对面的银色威驰车上,锁好车门,在驾驶位上睡起觉来。

  次日凌晨3时30分许,睡梦中的曾先生隐约听到一名男子对他大喊,“你的车前轮胎破了!”曾先生急忙下车检查。轮胎没破,乱喊什么?!曾先生重新回到车内时,却傻了眼:放在车内价值近2万元的钱物及银行卡等证件,均被人偷走了!

  8天后,石狮市曾坑村李先生也到凤里派出所报案称:他也被人以同样的手段窃走手机、钱包等物。

  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凤里派出所共接到类似报案近10起。

  涉案嫌犯被抓获

  4月13日凌晨,石狮警方得到举报,从晋江方向开来两部二轮摩托车,4名驾乘人员把车停在石狮市区各大酒店门口、马路旁的轿车边,形迹可疑。凌晨3时许,警方迅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倪某、赵某等4名江西籍男子带进凤里派出所。

  警方从嫌疑人王某某身上,发现一张石狮某机关食堂的“进餐卡”。王某某向警方交代,从今年1月至4月,其伙同他人利用夜间到石狮市区,先后盗窃喝酒醉后在车上睡觉的受害者钱物9起,价值2万余元。

  同时,赵某、倪某和乐某某也向警方交代,从今年1月至4月,先后在石狮市区盗窃喝酒醉后在车上睡觉的受害者钱物20多起,案值几万元。

  警方急寻受害者

  据石狮警方介绍:王某某等4名江西籍的犯罪嫌疑人,共向警方交代作案20多起,但警方接到此类报案不到一半。对此,警方呼吁,如果您也是受害人,请尽快到石狮凤里派出所报案。

  与此同时,警方提醒:喝酒须节制。喝酒前,就要保管好身上的钱物。两人一同前往,最好有一个人清醒。也可以带驾驶员或雇人开车。如果的确喝多了,最好就在酒店开房休息,也可选择雇车打的回家,千万不能酒后驾车违反交通法规,更不能在车上睡着,因为车内玻璃没打开容易缺氧,若打开车玻璃,又容易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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