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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一省市最低工资达国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16:4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综合《广州日报》消息:“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近日在北大研讨会上直指现状,一石激起千层浪。最低工资国家要求的标准是什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的解释是,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目前没有一个省份达到了这个要求”,苏海南证实了刘开明的说法。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可以查询到《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据统计显示:在各省市最低工资
标准的最高类别中,最高的标准为690元/月,包括的省市有:上海、江苏、深圳,最低的工资标准为甘肃省的340元/月;而在历年所有最低工资标准中,最低的为2003年黑龙江制定的235元/月。目前广东省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352~684元/月间不等。事实上,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央已经在行动。此前,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6年会”上表示,“将着力改变目前的职工、特别是工人最低工资制度上存在不合理的问题,最低工资水平过低、几年不提高等情况都要逐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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