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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厅确定5个重点治理商业贿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22:47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 段丽萍 通讯员 马 力)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该厅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中确定了5个重点。这5个重点是:各单位有关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回扣的行为;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赞助的行为;单位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
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分或者划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单位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或者赞助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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