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码头游玩溺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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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2:4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秦芳芳)14岁的学生小新(化名)在河岸码头玩耍时滑落深水中溺亡。其父母认为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京城水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对儿子的死负责,故向两单位索赔35万余元。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小新父母诉称,2005年4月26日下午4时许,小新在西直门站东侧转河南岸码头游玩时坠河身亡。作为修建单位,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修建的码头台阶违反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昨天下午,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该单位尚未接到传票,暂时不清楚此事。而北京京城水系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事故发生的码头并非在他们的使用范围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