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欲推进企业年金制度 职工退休时可一次领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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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2:50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王道斌) 作为养老保险重要补充的企业年金制度自两年前正式实施以来,在广州却仅得到10家左右的企业推行。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广州今年计划将企业年金作为广州市养老保险方面的一个重点工作予以开展。 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年金”即过去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
企业年金基金由三部分组成: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职工退休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