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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在今年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08:02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5月9日专电(记者石庆伟)记者9日从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调整一次的要求,辽宁将在今年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将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保持一致。

  据辽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辽宁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4年11月调整确定的,分3个档次:450元、400元、35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
资的一个最低限额。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包括被聘用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其所在单位均要支付其高于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劳动报酬,即使在试用期和见习期也不例外。

  辽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要依据当地最低生活费用、人均赡养系数因素,综合考虑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不能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也不能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初步确定平均调高50元--70元左右,相关论证工作仍在进行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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