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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检察院用罚没款盖豪华大楼(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国家级贫困县检察院用罚没款盖豪华大楼(图)

  据《山西晚报》报道4月上旬,有读者反应:“国家级贫困县的检察院却修了座豪华大楼,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的罚没款。”近日,记者前往当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目击大楼惹眼

  检察院新大楼可算记者在浑源县城见到的最漂亮的建筑,甚至如反映者说,“是全省检察机关最豪华的建筑”,比位于省城平阳路的省检察院办公楼好得多。在浑源县检察院西侧围墙的外面,一条平整的马路通向大楼背后,路端立着一块“永馨假日酒店”的招牌,原来,酒店就开在检察院大楼的一、二层。

  自称盖楼有理

  4月12日,检察院工作人员张献伟向记者介绍,大楼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要求而进行的,所谓“两房”,即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虽然拥有北岳恒山、悬空寺等旅游资源,浑源县仍是国家级的贫困县,2006年的财政收入预算也不到1亿元,当地检察院何以有能力建造如此豪华的大楼?

  承认沾光治超

  浑源县检察院新盖的大楼究竟花了多少钱?据县检察院一位职工估算,超过1000万元,不到2000万元。关于资金来源,张说共有三块:卖旧办公楼130万元,国债专项资金70万元,还有就是地方政府财政拨款。浑源县检察院的另外一位领导承认,县财政拨款中包含有检察院参与治超的“返还款”。

  检察院是否可以参与公路治超?张献伟说:“治超,检察院是在监督执法,2800万元罚款全部按程序交到县财政了,我们盖楼时县财政给的钱不到罚款的三分之一。”

  浑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说,检察院自己没有资金来源,要做事,只能靠政府给。正好有了治超,国家财政收入不流失了,我们也可以沾点光。当时治超罚款给县财政上交了近3000万元,现在这儿查、那儿查,浑源的治超都停了。这种结果就好了?

  违纪曾受处罚

  “检察院上路查超载,不就是为了捞钱吗?老百姓对执法单位也有监督权。”在记者采访时,浑源县城的不少人表明了对此事的不满态度。事实上,检察院参与公路治超以及大楼修建的前后,相关部门也接到不少举报。

  4月11日,在大同市纠风办,一位工作人员说,2005年11月23日,大同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浑源县治超工作中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记者查到了当时通报的内容:

  “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浑源县治超办共领取代收罚款票据1073本,累计罚款952万元。”

  “经研究决定,给予浑源县检察院检察长冯志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浑源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图为浑源县检察院新楼堪称全省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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