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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以内禁止举办犬类展览竞赛表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0: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通讯员张羿实习生雷卫东)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我市警方出台了举办犬类展览、竞赛等活动的新规定,今后在我市二环路以内将禁止举办任何犬类展览、竞赛、表演等活动。同时警方公布了举报电话。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犬类展览、竞赛、表演等活动日益增多,给市民的生活和市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犬类展览、竞赛、表演等活动,警方出台了新规定。规
定指出,二环路以内区域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犬类展览、竞赛、表演等活动;举办单位经所在地公安分局限制养犬办公室审核后,到市公安局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办理犬类活动申报登记手续,进行备案;举办单位在活动之日前一个月,持相关材料、单位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以及含有时间、场地、参加人员和犬只情况、安全措施等内容的申请报告,按举办大型活动审批办法报所在地公安分局、市局逐级审批;所有参加展览、竞赛、表演等活动的犬只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

  外地犬只,由举办单位到市公安局限制养犬办公室统一办理外地犬只短期登记手续,进行备案。各分、县局依据举办单位人员和犬只的情况,制定安全保卫方案,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犬类展览、竞赛、表演等活动,警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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