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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宝“浴场命案”首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2:22 新闻晚报
□记者 焦晓虹 通讯员 高远

  晚报讯 今天,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持械行凶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依法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戚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姚传辉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判处被告人姜传富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同时判令戚兵、姚传辉、姜传富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1万余元的终审裁定。

  以戚兵为首的一伙安徽籍违法犯罪分子,经常在上海市闵行区七宝地区为非作歹,从事赌博、殴打他人等多种违法活动。2005年1月18日凌晨2时许,戚兵等人至七宝镇“一浅”休闲中心浴场洗澡,其间戚兵在浴场内强行索要浴资券,无端滋事,殴打他人,继而指挥姚传辉、姜传富等多人持匕首、菜刀、铁棍等凶器,在浴场大堂和浴场大堂外面的停车场内对浴场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捅刺,戚兵还在伤害过程中大声指挥道“朝死里打”,最终造成浴场工作人员1死3伤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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