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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妄为 伪造放车通行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2:22 新闻晚报
□通讯员 吴红兰 记者 李胜南

  晚报讯 近日,嘉定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为逃避罚款,伪造放车通行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

  来自江苏的陈某在嘉定从事非法营运。2004年12月11日,陈某驾驶的价值2万元的金杯中型面包车被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依法查处,当场,陈某扔下车子逃跑。但他知道,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由于车子已被扣押,陈某只得自行跑到客运管理处接受处理。在管理处,有
关人员向陈某出具了《扣押车辆通知书》,并告知陈某面包车被扣押在一专用停车场,只有交了一万元罚款后,陈某才能凭“放车通知书”拿回被扣押的面包车。

  在管理处,陈某看到别人手里拿着的“放车通行证”,陈某觉得这“放车通行证”制作比较简单,只要弄到客运管理处的印章就可以伪造。于是,陈某自己打印了“放车通知书”,并私刻了客运管理处的印章,于是,一张像模像样的“放车通知书”被陈某炮制出来,粗看,实在是看不出与真的“放车通知书”有什么两样。2005年1月5日,陈某拿着伪造的“放车通知书”来到停车场,顺利拿回了自己的金杯面包车。

  正在陈某对自己的聪明才智感到窃喜时,2月24日,公安人员出现在陈某面前,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拘留。被拘留后的陈某悔恨不已,由家属为其支付了罚款10000元。3月21日,陈某被取保候审。4月13日,检察院以陈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能及时缴纳罚款,有一定的认罪悔罪表现,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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