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取缔非法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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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6:00 石狮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针对一非法民办幼儿园日前发生的造成多人伤亡的纵火案,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对违规设立、经过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非法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 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外来人员随意进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特别是农村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这些学校尽快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系,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联防制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问题和提供有关线索,防患于未然。中小学和幼儿园,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