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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迷失网络事件:经历让3百网络编辑震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2:22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陈汉辞发自北京 4月30日凌晨3点多,远离北京大兴区的天堂河静得能听到呼吸的声音,刘星仍旧在辗转反侧。失眠对这个15岁的男孩来说,并不是常遇到的事情。

  这一天的早晨,他将送走在一起住了一年的同伴王童,他将重新回到家里。

  “我们都好好的,早点出去,好好活着。”办完手续的王童在和同伴们打完招呼后
,留下了一句和年龄同样不那么对称的话。铁门“哐”的一声,刘星的眼睛有点湿润。

  再过22天,他也要从这扇门出去,回山东老家,这里是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

  一个月来,刘星已经感动过两次。上一次,他和他同伴的故事曾震动了300名网络编辑,成为中国正在大力推行的文明上网行动中最令人注目的新闻。

  15岁少年网络游荡路

  在记者面前的刘星,仍旧稚气未脱。不过过去五年的经历,永远地留在了他的心底。

  “我不想再提,也不想再想,毕竟这一切都无法改变。”4月22日,他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刘星的家乡在山东省德州市农村。2002年,和中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德州也悄然兴起了网吧热。当时还在山东农村老家读5年级的刘星,因为好奇而接触到网络游戏《传奇》后,便一发不可收拾。

  “后来我又迷上了CS,有段时间,我满脑子几乎都是游戏。有一次我上课时想到CS,老师问我问题我来了一句‘爆头’(网络游戏术语,指游戏人物头部被击中),当时就引起了全班的哄堂大笑。”刘星羞涩地笑着说。

  读到6年级时,刘星已无法继续上学,网络带来的快感让他越来越厌倦校园生活。

  “其实,父母亲也经常到网吧找我,但网络游戏的那些内容都成了我们理想中的状态,那种胜利是亢奋的,这是在学校和家里的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的。”为让这种快乐长久,刘星已无心学习,就谎称自己去北京打工赚钱,而自己却在山东德州以网络为家。

  “有时候,我几乎就是吃住在网吧里,一待就是一周甚至十几天,饿了吃点方便面,困了就趴在桌子上睡会儿,一周要花去200 ~300元。”

  这个没有任何收入的孩子,随后也因为对网络的迷恋,铤而走险走上了盗窃的道路。

  刘星细算一下,如果在北京偷钱,回老家上网就可以省三分之一的钱。2003年,刘星开始在北京和德州之间游荡生活。第二年,他更是和几位朋友在北京

六里桥附近租了房子,放大了偷窃与网吧之间的生活。

  这一年也正是中国网络产业快速成长的一年,根据IDC统计,2003年到2004年网游市场成长46%。而各游戏运营公司数增长了102%,运营游戏数量增长了139%。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刘星偷窃人民币达十几万元,几乎全部花费在了网络游戏中。“我每天都在侥幸中度过。随着年龄的增大,我越来越紧张,这种日子挺难受的。”

  2005年5月,就在刘星14岁生日之时,他在一次偷窃9000多元后被警方抓获,尔后被教养。

  按照劳动教养所的安排,刘星现在每天6点起床、出操、打扫卫生,6点半开始早读、吃饭,8点,开始法律、思想道德、心理等常规课程,这一过便是一年。

  “我想我出去后能学点技术,修理汽车或者当

厨师,我最喜欢吃鱼香肉丝、宫爆鸡丁了。”讲这些时,他歪着脑袋,仰着头笑着。

  300网络编辑为何被震撼

  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一大队队长刘民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游戏,换个角度看实际上就是家庭经济问题,许多孩子为解决钱的问题,第一步是省下早点钱,第二步就是以学校要交各种费用为由蒙骗家长,第三步就是借钱,第四步就是偷抢。

  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的少年中,经常上网的占43.6%。在经常上网的人中,因为没钱而去偷东西的占62.5%。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因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或浏览

黄色网站而直接导致犯罪的占33.5%,从小学就涉足网络游戏或黄色网站占37.7%,初中生占49.2%,第一次进入网吧时年龄最小的只有8岁。

  他们有着十分相似的经历:疯狂地迷恋着网络游戏或者黄色网站,日日夜夜“泡”在网吧。年仅16岁的刘勇就曾因陷入色情网站而一次次地偷东西,最终因盗窃电脑被劳动教养两年。

  4月16日上午,面对300名来自17个网站的高管、编辑及部分网吧经营者,刘勇在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内举办的“网络不健康内容毒害与后果”专题报告会上,再说起这段经历时,几次欲言又止。

  此后,这场报告也被广泛报道为“300网络编辑被震撼”。

  互联网多头监管

  对中国的青少年来说,网吧的出现曾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也正是基于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考虑,中国有关部门已经基本完成了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关闭了 17000 个网吧。还有28000 个网吧被责令安装监控软件,预防不良信息。

  其实,近些年来,中国有关互联网的管理文件也不少。“但大多不具法律效力,而是多以规章、办法、规定、通知等工作性文件形式体现的。”律师李刚认为,同时由于网络环境涉及诸多业务领域,多头管理严重,规章执行情况不容乐观。

  李刚此前曾为天津一沉溺于网络游戏的孩子自杀案代理诉讼官司。在他看来,如何寻求完善的网络监管体制是一件需要继续探讨的事情。

  “对青少年的保护,在学校、社会、家长几个环节中,最重要的、最关键的还是家长环节。”在北京市少年劳动教养所工作20多年的刘民田感慨道。

  刘民田分析,教养所里的孩子家庭结构基本分这样三类:一类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二是即使家庭健全,但孩子也是被寄养在亲戚家;第三类是父亲或者母亲本身就是犯罪嫌疑人。

  “家长的素质基本不高,又怎么能引导孩子正确地看待社会问题。而在我们社会中,如何和孩子交流本身就缺少培训。”细心的刘民田告诉本报记者,在5月释放的孩子中,家长来接孩子的有8个,有10个是家长不接的,4个是自己回家的,6个是找不到家的。

  5月22日,刘星也很倔强地表示:“那天,绝不让远在山东农村的父母亲来接我,虽然母亲和继父对我也很好,但我想自己回去。”

  “找不到家的孩子又能到哪寻找归属感和信任感呢?这不是一个‘文明上网’活动就能解决的。”刘民田说。

  (文中刘星、王童、刘勇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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