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级医院护士配备明年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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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3:04 新京报 | |||||||||
卫生部考虑调整医护比例,《护士条例》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中国二、三级医院护士配置严重不足,卫生部昨天称,《护士条例》已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筹备出台新政策提高临床护士数量。北京市卫生局表示,明年49家三级医院每10张病床都将有4名护士照管。
临床护士比例偏低 明天是5·12国际护士节,卫生部昨天公布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在全国被调查的400多家二、三级综合医院中,其中三级综合医院病房护士与床位比例平均为0.33:1,最低的仅为0.26:1,没有达到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要求的病房护士与床位比为0.4:1的标准。 此外,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表示,目前本市的二、三级医院中,达到病房护士和床位比为0.376:1的配备比例的,三级医院只有40%,二级医院只有20%.金大鹏强调,2007年,全市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病床护士与床位比为0.4:1的配备标准,到2010年85%的二级医院也要达到这一配备标准。 护士上岗必须培训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正在考虑调整医院医生与护士编制比例。我国已将《护士条例》纳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对护士的配置数量、收入、合理休息等合法权益予以法律保证。 毛群安同时表示,护士的缺乏直接导致了护工的增多,但一些不懂得护理工作的护工会对患者造成健康威胁。 卫生部要求,护士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护工只能进行辅助的护理工作,不能从事医疗性的工作。 ■声音 卫生部呼吁媒体公正对待医务人员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昨天强调,舆论会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也影响到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行为,希望媒体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医务人员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