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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开发商囤房整改不合格至少禁售1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3:55 新京报

  

北京规定开发商囤房整改不合格至少禁售1月
漫画

  1 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2 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

  3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

  4 未经规划或相关部门批准,修改房屋的结构形式、

户型、空间尺寸、朝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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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 张学冬) 从今年6月1日起,开发商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等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昨日,北京市建委下发关于加强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如果开发商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信息,欺骗购房人抢购等,15日内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将至少1个月内不能卖房。同时,市建委对目前房屋交易市场上53种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一旦发现这些行为,将进行严查。

  开发企业发布不实房价等将被重治

  北京市建委在昨日的通知中,给开发商的违规行为戴了“紧箍咒”。建委表示,各种渠道所得到的违规举报,一旦查实,将严厉惩处。

  据了解,目前,北京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诸多不良行为。一些开发商故意制造房源紧张的局面,哄抬房价;一些开发商以内部认购、选号等方式私下签订卖房协议;一些开发商一房多售等。

  为了规范北京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昨日,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表示,将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

  昨日,市建委对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划定,这也是北京首次如此详细的划分房地产相关企业的违规行为。在这53条规定中,全部指向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主要涉及房地产销售行为、房地产产品质量、物业管理等方面。

  其中,目前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存在且备受诟病的提前收取定金、售后包租、销控、发布不实价格、开发商内定物业管理企业等行为,成为这次违规行为的重中之重。

  整改不合格至少一月不能卖房

  市建委表示,如果违规的开发商在15日内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至少一个月不能卖房。同时,还将对其违规信息公示1年。

  市建委表示,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 bjfdc.gov.cn)上,已经公示北京全部合法预销售项目的区域、总量、楼盘、成交价格等情况及每套房屋的销售状态,其信息与政府签约管理系统即时连接,每日更新。开发企业发布与交易管理网公示信息不同的销售进度,也将是不准确的。

  同时,交易网首页还开设了“违规销售行为举报”栏目,并公布了举报电话63983155,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举报。

  ■个案

  摩界违规售房遭处罚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张学冬)近日,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李老公庄的怡乐二区二期18#楼(推广名:摩界),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取1万元“诚意金”并进行摇号选房。现场秩序混乱,造成极坏影响。该行为受到了市建委的处罚。

  针对摩界的违规行为,北京市建委表示,北京万德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能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相关规定,已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规销售行为,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诚意金。

  目前,市建委执法大队已对该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将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进行公示。

  ■开发企业主要违规行为

  ●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或者预(销)售商品房

  ●未按预售许可内容预售商品房

  ●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

  ●变相转让预售房屋,从中收取费用

  ●应按合同约定退房,但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房价款

  ●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声音

  建委所列的有些违规情况在市场中是长期存在的,这与房地产市场起步、发展和成熟不同阶段有着必然联系,在起步阶段属于正常行为,但到了成熟阶段就可能成为违规行为,这是很正常的。因此,随着整个房地产市场的逐渐成熟和规范,这些违规现象也将逐渐被市场抛弃。

  ———今典集团董事长张宝全

  虽然这些规定多达53条,但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执行层面。政策要具有延续性,不在乎出台政策有多少,而主要是这些政策执行的程度和力度,尤其,出台政策的部门是北京市建委,属于市场的直接管理部门,对规范市场起到的作用有多大,完全与建委的执行有着直接关系。

  ———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培训班首席专家委员朱凌波

  ■相关新闻

  中低价位商品房政策6月会签

  拟设定价格上限,让中低收入人群买得起房

  本报讯(记者张学冬)日前,由北京市建委牵头,包括北京市发改委、国土局、财政局和规委等5个部门,正在联手制订的中低价位商品房政策,将在6月份会签,会签结束后,涉及各相关部门执行层面的技术指标将相继制订,随后北京中低价位商品房政策以及相关土地供应政策,将正式对外公布出台。

  继北京市建委相继出台了加强商品房销售动态管理、公布未售住宅信息等措施后,昨天,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北京市国土部门正在酝酿出台中低价位土地的出让政策,包括加快推出中低价商品房地块的速度和力度,通过招标的行为来限定土地招标价格等措施。

  据了解,初步的方向为,政府部门在土地、项目招投标时,为其将来的产品销售设定最终限价,通过此方式缓解市场供应结构的压力。

  早在年初北京市“两会”期间,北京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曾提到,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出部分中低价位商品房,并将对这些商品房设定价格上限,让中低收入人群也买得起房子。据了解,从去年开始,北京中低档商品房供应出现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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