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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开发商囤房整改不合格至少禁售1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09:39 国际在线

  北京建委将出台政策处罚囤房不卖的房产开发商

  

北京规定开发商囤房整改不合格至少禁售1月(图)

  漫画

  1 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2 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

  3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

  4 未经规划或相关部门批准,修改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面积

  新京报讯(记者 蒋彦鑫 张学冬) :从今年6月1日起,开发商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等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昨日,北京市建委下发关于加强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如果开发商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信息,欺骗购房人抢购等,15日内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将至少1个月内不能卖房。同时,市建委对目前房屋交易市场上53种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公示,一旦发现这些行为,将进行严查。

  开发企业发布不实房价等将被重治

  北京市建委在昨日的通知中,给开发商的违规行为戴了“紧箍咒”。建委表示,各种渠道所得到的违规举报,一旦查实,将严厉惩处。

  据了解,目前,北京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诸多不良行为。一些开发商故意制造房源紧张的局面,哄抬房价;一些开发商以内部认购、选号等方式私下签订卖房协议;一些开发商一房多售等。

  为了规范北京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昨日,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表示,将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

  昨日,市建委对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划定,这也是北京首次如此详细的划分房地产相关企业的违规行为。在这53条规定中,全部指向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主要涉及房地产销售行为、房地产产品质量、物业管理等方面。

  其中,目前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存在且备受诟病的提前收取定金、售后包租、销控、发布不实价格、开发商内定物业管理企业等行为,成为这次违规行为的重中之重。

  整改不合格至少一月不能卖房

  市建委表示,如果违规的开发商在15日内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至少一个月不能卖房。同时,还将对其违规信息公示1年。

  市建委表示,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 bjfdc.gov.cn)上,已经公示北京全部合法预销售项目的区域、总量、楼盘、成交价格等情况及每套房屋的销售状态,其信息与政府签约管理系统即时连接,每日更新。开发企业发布与交易管理网公示信息不同的销售进度,也将是不准确的。

  同时,交易网首页还开设了“违规销售行为举报”栏目,并公布了举报电话63983155,一旦发现违规行为,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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