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商品保护知识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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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0: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岳红革曹向阳记者高亚平)我市检察机关用“四个转变”锻造专项监督利剑,保障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长效和持续。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中,实行了四个“转变”,改变了过去等案上门的工作方式变主动出击;改变了过去“文”来“文
市检察院在侦查监督西安某研究所研究员裴某携带研究成果跳槽,泄露商业秘密一案中,专门派出检察官帮助指导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获取该案有关证据,在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同时,还制定了详细的《提供法庭所需审判证据意见书》,为继续侦查指明方向,最终裴某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去年3月22日,市检察院还牵头与市公安局、市整规办联合召开了“西安市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工作会议”。与全市工商、税务、新闻出版、烟草管理等全市15家行政执法单位会签了建立联系制度等有关文件,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过程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作出详细的规定,从而保障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长效和持续,有效地防止了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荣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先进集体”的称号,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