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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热点快评:严禁学术“挂名腐败”的滑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15:03 金羊网-羊城晚报

  □邬凤英

  南开大学日前公布的一项管理意见表示,南开大学将严禁教师在未参与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行为(5月10日《新京报》)。笔者以为,这一规定又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不知该说什么好的滑稽规定,其滑稽程度和前段时间有学校规定“严禁教师奸污女生”不相伯仲。

  不过,滑稽尽管滑稽,但其中折射的问题却让人笑不起来。从南开大学的这条规定中,我们至少可以解读出两条让人心情沉重的信息:一是许多学术界人士已经丧失了起码的学术道德,对他人的学术成果巧取豪夺已经成了学术界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二是作为学术重镇的大学,对这种现象完全是黔驴技穷,能够拿出来的尽是这种不是办法的办法。用来自欺欺人兼搪塞舆论则有余,用来杜绝学术界的浮躁风气却完全不可能。

  之所以这么说,因为“未参与”这条限制性规定是非常富有弹性的,基本没有可操作性。什么叫“参与”呢?在大学,领导往往要出席科研开题仪式,安排科研人员,解决经费问题,这难道不就是参与了吗?青年教师在发表自己的学术论文前,请院士、“博导”之类的溜一遍,也就可以说是参与了,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暗示甚至明示将自己的名字署在前面。

  笔者以为,由于学术问题本身的复杂性、模糊性,指望靠一纸行政命令来解决“研究成果署名”和其它学术腐败问题,注定是徒劳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最根本办法,只能靠学术界人士自身的道德意识的觉醒。请想想看,假如每个教授都将在一个自己没有实际贡献的研究成果上署名,视为对自己人格的莫大的侮辱,那还需要大学的管理当局出台这样的文件吗?

  当然,在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道德滑坡,甚至连道德底线都一再被突破的情况下,谈道德自律谈何容易。不过,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这里一个最关键的因素是:在学术腐败的行为中,受益的是腐败者个人,受害的却是整个学术共同体。所以学术共同体是有意愿,也有能力来制止学术腐败的。

  在具体操作层面,我认为可以由学术界人士按照民主的原则成立自治性质的学术道德机构,受理对学术腐败的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激发起学术界人士的羞耻之心;而国家则应该重奖那些经过调查确实是言之有据的举报者,并使那些腐败分子丧失由此获得的一切好处。

  我相信,只要能够调动起整个学术共同体在反对学术腐败方面的积极性,使他们能够自己监督自己,自己教育自己,则类似在别人的研究成果上署上自己名字之类的不道德行径,就一定会无所遁形!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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