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学校公开账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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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 |||||||||
据新华社电“要将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记者11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即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要按规定全额缴入同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健全学校财务制度,规范收费收入征缴入库行为,不得坐收坐支;严禁将学校教育经费用于房地产投资开发、购买股票、证券、期货和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有关责任人及负责人。 实施意见强调,政府要按规定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要确保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