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叶税实行20%比例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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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 |||||||||
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日前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明确烟叶税实行20%的比例税率。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税率和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相同,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这位负责人表示,《条例》规定烟叶税实行全国统一的税率,主要是考虑烟叶属于特殊专卖品,其税率不宜存在地区间差异,否则会形成各地之间不公平竞争,不利于烟叶种植的统一规划和烟叶市场、烟叶收购价格的统一。 记者从税务总局了解到,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税率为20%,和《条例》规定的烟叶税税率相同。另外,原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草收购环节由烟草公司缴纳的,这次改征烟叶税以后,纳税人、纳税环节、计税依据等都保持了原烟叶特产农业税的规定不变。因此,开征烟叶税,不会增加农民负担。 | |||||||||